类别:工作记录 / 日期:2021-10-19 / 浏览:1650 / 评论:0

        前几天被一家北京的知识产权公司起诉了,起因是在17年的时候,网站转载一篇某新闻网站的新闻。该条新闻里的插图侵犯这家北京公司的版权。没有沟通的情况下,直接被起诉到了北京互联网法院。在收到法院邮件的时候。才知道的。

        因为这件事,我想总结一下最近几年趟过的坑。

        1.最早被网络敲诈的就是违反广告法了,违反极限用词。“最”这个词现在看到后的第一反应就是《广告法》。被投诉到镇市场监督管理局好几次,并在投诉中留下了联系方式,试图让我们找他私了。当时镇市场监督管理局还是很照顾我们的,让我们不要理会,删掉就好。提交给他们已经改正的资料后,他们来处理,没有罚款。后来又被碰瓷过几次,因为不是用在宣传,而是介绍产品特性,所以镇市场监督管理局直接不予理会。

        2.还有因为产品介绍里有“环保”字样被投诉的。索性我们确实有取得环保相关的资质,提交给镇市场监督管理局后顺利过关。

        3.字体侵权,这个没得说,方正找到我们,告知我们需要购买字体,或者及时修改,但是如果修改后还被他们查到有在用,他们会选择追偿。我们选择了修改。并顺利过关。

        4.《广告法》关于专利的条款。网站上的一款产品介绍里,有“利用专利技术”字样,但实际上我们并没取得该专利(因此事我详细看了N遍广告法,了解到即便取得了专利,在介绍时也得把专利号等信息一并附上才可以,不然也是违法的),这个也是被网络碰瓷选手盯上了,直接举报,并留了联系方式。这次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接的,经过我与该局经手办事人员沟通几轮,被告知最低处罚金10000元。最后确实损失10000元,并被上网公布了行政处罚。

        5.就是最近这起图片侵权被起诉了。说实话,并不委屈,也不觉得这家公司有过错(虽然感觉这家公司的主要收入就是靠到处起诉维权)。法院寄来的文件里民事调解员的联系方式,也有原告律师的联系方式,很明显不论法院还是原告,都是希望可以诉前调解尽快解决。实际上我也是这么想的,只要赔偿金额能接受。因为即便开庭,我们侵权的事实很明显,也一样赔钱,还费事。最后经过两轮沟通,赔偿1300元,原告撤诉。

        最近几年,每年最少有一个次因网络宣传引起的举报或者追偿。互联网环境也从我小时候“在网上冲浪”时期的开放包容,变得越来越规范。很明显我,也包括很多我这个岁数的大叔,没有很快的适应现在的互联网环境,没有及时了解到关于互联网政策的变化,才变得处处被动。我甚至觉得,不远处,还有很多坑等着我去踩。但是没有办法,知道也得去踩。网络宣传费用逐年高企,啥时候网络宣传成本已经超过线下开发客户的成本时,我就该转行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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